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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4章 到了离开的时候
    沈南初带着裴云舟跟郑同伟在宁安镇不少村子转悠,挖掘了五六处文物,收获颇丰。

    有了这些作为基础,郑同伟十分顺利地调回了京城文物局,裴云舟也运气十分好地进了京大的考古系,虽然是最后一名,也总算是能进去了。

    开学就在二月中旬。

    虽然不想说离别,但是却到了离开的时候。

    沈南初跟裴母等人开始陆陆续续收拾东西起来。

    “嫂子,这箱子里的旧棉袄真不带了?”裴云舟抱着一摞叠得整齐的衣物,站在屋门口。

    沈南初点点头,

    “不带了。这些旧衣服留给村里的五保户王四爷吧!他冬天就一件破棉袄,这些衣服能让他暖和点。”

    裴云舟点点头,把衣服放到一边,

    “那我明天一早就给张大爷送过去,顺便帮他把炉子拾掇拾掇。”

    裴奶奶抱着小安辰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咱们这次就轻装上阵吧!”

    “有些东西,咱们带着不方便的,就全都低价卖给村民们吧!”

    “奶,你跟我想的一样。”

    带着这么多东西,挤火车,那得累死个人。

    更何况,拿去京城了,也不一定用得上。

    干脆,就直接半卖半送给村民们好了。

    小安辰这个时候正是好奇的时候,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睛,一直盯着沈南初、裴云舟等人在收拾东西。

    小手嗷嗷地动来动去,好像也想要参加一样。

    幸好,现在还小。

    要是再大点,裴奶奶都要抱不住了。

    这时,王建国跟于兰花两口子提着个篮子走了进来,看到收拾行李的场景,脚步停了下来,

    “初丫头,你们这一去,咱王家村可就少了主心骨了。”

    他个五十来岁的汉子,今天都觉得鼻子酸酸的,心里不得劲。

    “现在日子刚好过点,你们就要走了。”

    “哎——”

    “村长,咱王家村的底子已经打好了。”

    沈南初笑着递给他一杯热茶,

    “兔舍现在有二十多只母兔,下个月就能下崽;咱们的黑妹洗发水,明年扩大生产规模。村子里的生活会越来越好的。”

    “更何况,我又不是不回来了。”

    沈南初俏皮地眨了眨眼。

    话是这么说,王建国心里还是有些难受。

    于兰花也一样,她红着眼眶,把手中的篮子递过去,

    “初丫头,这是你叔自己弄的腊兔子,味道好着呢。”

    “喜欢吃就打电话回来,让你叔给你做。”

    她看着沈南初,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抬手擦了擦,又说,

    “你给我弄的纺织笔记,我已经看完了。机器王大志已经在弄了,等开了春就开始试着干。”

    “兰花婶子,辛苦你了。”

    沈南初接过篮子,心里暖暖的,

    “等你们学会了,我肯定回来帮你跑手续。到时候咱王家村办起纺织厂,婶子你就是厂长,让村里的妇女都能在家门口上班。”

    “好,好好。”

    ……

    其实,最让沈南初放不下的,是煤球。

    煤球是去年她在家院子里捡的小狼崽,当时才巴掌大,现在已经长到半大,毛色油亮,通人性得很。

    每天沈南初出门,它就跟在后面;晚上就守在院子门口,有陌生人来就呜呜叫。

    此刻,煤球正趴在沈南初脚边,脑袋搁在她的鞋上,尾巴有一下没一下地扫着地面。

    沈南初蹲下身,摸了摸煤球的头,指尖能感受到它温热的体温。

    煤球似乎知道要分别,用头蹭了蹭她的手心,发出呜呜的低鸣,舌头轻轻舔了舔她的手指。

    “煤球,以后你就跟着兰花婶子过,好不好?”

    沈南初的声音有点哽咽,

    “京城的院子小,你施展不开。在王家村,你能跟着狼爸在山里跑,能晒太阳、撵野兔,多自在。”

    于兰花赶紧蹲下身,

    “煤球,跟婶子过,给你吃吃肉。”

    “你最爱吃炖肉,婶子每月赶集,都给你买半斤。”

    煤球抬头看着沈南初,眼神里满是依赖。

    “宿主大大,我舍不得煤球……”系统的声音带着委屈,还夹杂着点抽气。

    “以前每天早上,煤球都会趴在门口等你起床;晚上你哄安辰睡觉,它就趴在床边……以后再也看不到了。”

    “我也舍不得。”

    沈南初指尖轻轻挠了挠煤球的下巴,

    “但这里才是它的家。等以后有空,咱们回来看看它,给它带炖肉。”

    接下来的几天,王家村的村民都来帮忙收拾行李。

    王四爷拄着拐杖,颤巍巍地送来一篮子鸡蛋,,

    “沈同志啊,这是俺家老母鸡下的,带着路上吃,补身子。”

    李大妈拿着几双新做的布鞋,塞给沈南初,

    “沈同志,这鞋软和,路上走路舒服,到了京城也能穿。”

    连村里的孩子们,都拿着自己藏着的糖果,塞给裴安辰。

    沈南初把不需要带走的衣物、家具,都半卖半送地分给了村里有需要的人。

    王大志分家后,一直带着媳妇孙芳和女儿王秀美住在村西头的废弃老房子里,屋顶漏雨,冬天漏风。

    去年,他攒了二十多块钱,正想盘个像样的屋子,却没想到沈南初会把自己住的屋子转让给他。

    “沈同志,这屋子里所有的东西……真就收十块钱?”

    王大志搓着手,有点不敢相信。这屋子是砖瓦房,有两间卧室,一间堂屋,还有个小院子。

    去年沈南初还找人修过屋顶,换过门窗。

    十块钱,连买几根椽子都不够。

    “王叔,你跟婶子不容易,秀美姐也到了说亲的时候,得有个暖和的屋子住。”

    沈南初笑着说,

    “这十块钱,就当是材料费。”

    孙芳眼泪掉了下来,“沈同志,你真是个好人……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谢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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