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正文 第747章 无能的丈夫
    (二合一)

    陈阳沉思。

    [陈然刚才的话,不能以骗谎中的歧义去看待。]

    [简单来说。]

    [若是以骗谎中的歧义去看待,我们审判他,必定审判失败,只因于我们而言,我们遵循的是判谎原则。]

    [举个例子:说话有“歧义”这个套路,我们甚至每个玩家之前都用过,但没有谁因为说话有“歧义”而被判定成说谎。]

    [也就是说,“歧义”在判谎原则中属于说真话,毕竟这个“歧义”多种意思中的一个,有客观证据做支持。]

    [这也是在陈然说完话时,我们没考虑“歧义”的原因,只因若是歧义,我们四人就会直接被抹杀了,没有其他可能。]

    这里需要明白的是:

    之前他们说话有“歧义”时,身上没有谎言,无法被审判死,就意味着“歧义”本来就是“真话”。

    这里面的底层逻辑是:判谎原则只遵循客观证据,与主观没有一点关系,而“歧义”是有多种意思,也就是说,在多种意思中,只要有一种意思在客观证据上不存在说谎,那么“歧义”就是真话。

    这也是玩家在低星时,通过“歧义”骗谎,而自己本身不存在说谎的根本原因。

    张凡,凌迟,陈阳,在听完陈然讲述后,根本没有考虑“歧义”因素,就是因为“歧义”在判谎原则中是真话的原因。

    那么按照判谎原则,他们四人会被立即抹杀,没有其他可能。

    但他们没有被抹杀。

    因此,他们可以确定陈然的操作有问题,这才得出无上正等正觉本我心境,无法推理出陈然的操作。

    所以他们选择动用自己的体系。

    [那么问题来了,陈然是怎么骗规则的?]

    [这里就得先把“触犯规则”的底层逻辑理清楚才行。]

    [首先要明白一个道理。]

    [谎言是说话至上,规则是行为至上。]

    [说话至上:得有说话!]

    [行为至上:得有行为!]

    [也就是说,两者的底层逻辑,是有本质上的区别。]

    [说话至上:遵循客观证据。]

    [行为至上:遵循行为事实。]

    [举例:天人合一封锁十八层,玩家若触犯玩家构建的常识,会被鬼火烧成灰烬,为什么会被烧成灰烬?]

    [说明有规则存在。]

    [这个规则是:只要玩家在十八层触犯玩家构建的常识,就会被鬼火吞噬。那么这个规则是谁制定的?]

    [很明显。]

    [可以肯定与天人合一有关,深推,鬼火,要么是天人合一的精神攻击,要么是天人合一的技能效果。]

    [大概率是技能效果。]

    [因此,“天人合一”是规则类的技能。]

    [也就是说,玩家在封锁的十八层中,要遵循天人合一制定的规则体系,即:天人合一就是被封锁的十八层的天道。]

    这里可能会有疑问,全知的技能应该也是天道类,岂不是说与天人合一的技能重叠了?

    其实不然,一个是天道,一个人道,这里就不多赘述了。

    [但,天人合一制定的规则,是有溢价空间的,比如,玩家在十八层使用空间技能,那么玩家在自己制造的空间中,需要遵循天人合一制定的规则吗?]

    [不需要!]

    [也就是说,在规则体系中,是可以钻空子的。]

    [这个很好理解,法律上有个经典案例,学校施工结束时,校长没给包工队尾款,包工头数次讨要未果,于是包工头拿着十万块钱找到自己做公安局长的亲戚,请他帮忙,公安局长收下十万块钱,给校长打电话,校长这才将尾款给了包工头。]

    [那么,这里面公安局长存不存在犯罪?]

    [不好意思,不存在。]

    [这里面的逻辑在于,校长不受公安局长管辖,那么公安局长行使的就是事实职权,而不是法律职权,且谋取的是正当利益,所以公安局长不构成犯罪。]

    [那么包工头存不存在犯罪?]

    [也不存在,因为他谋取的也是正当利益。]

    [但,校长愿意付尾款的真正原因是;公安局长这个头衔。]

    [也就是说。]

    [在逻辑上,公安局长与包工头都应该构成了犯罪。]

    [这就是规则漏洞。]

    [规则一定是存在漏洞的,否则也不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句话了。]

    [上个世纪,我国整治官员大吃大喝的情况,于是规定公务接待标准是不得超过“四菜一汤”,但

    [把几十道菜装在四个大盘子里,照样大吃大喝。]

    [再看陈然的操作。]

    [“骗”的规则是“若每个人都说真话,全部抹杀。”,但规则无法衡量出陈然说的是否是真话。]

    [因此,规则无法制裁陈然。]

    [四个人,三个说真话,一个无法确定,自然就无法触发“若每个人都说真话,全部抹杀。”这条规则。]

    [综上所述。]

    [在判谎原则上:陈然一定说的是真话。]

    [在规则体系上:陈然没有触犯规则。]

    [即:陈然把规则骗了。]

    [这就是“陈然把风险转嫁给张凡”的原因。]

    [张凡该怎么点评?]

    [三人说的都是真话?]

    [很显然不行。]

    [只因,在判谎原则中,只遵从客观事实,而这里面的客观事实是:四人没有被抹杀,说明三人中有人说假话。]

    [因此,张凡点评三人都说真话,就会被判定成说谎。]

    [这里面可能还会有疑问。]

    [既然陈然说的话在判谎原则上是“歧义”,那么陈然一定说的是真话,也是客观事实,为什么不用这个客观事实,而是去用“四人没有被抹杀”的客观事实点评?]

    [很简单,你首先得证明陈然说的话存在“歧义”,想要证明陈然说的是歧义,就得确定陈然生前是否写过这个故事。]

    [三人都无法证明这点,因此张凡不敢点评陈然说真话。]

    [只因,对于张凡来说,陈然说的是一个未知谎言,除非他直接掏枪审判陈然,才能判断出这个未知谎言的真假。]

    [这里就会衍生第二个疑问。]

    [假设我们能证明陈然生前写过这个故事,那么陈然说的话就存在“歧义”,“歧义”在判谎原则中是真话,这是客观事实;但现在还有一个客观事实是:四人没被抹杀,陈然在说假话。]

    [两个客观事实相悖,岂不是说逻辑混乱了?]

    [不!]

    [这是常识在作祟,常识让我们用判谎原则那套逻辑,去看待规则体系,因此诞生了诡语。]

    [这个诡语是:判谎原则=规则体系。]

    [也就是说,“四人没被抹杀,说明有人说假话”,这是受诡语影响而诞生的“客观事实”。]

    (注:这个客观事实,被““””圈起来了。)

    [因此,在没有证明陈然的话存在“歧义”之前,张凡只能遵循这条“客观事实”。]

    [即:四人中有人说假话。]

    [他自己说真话,若再点评三人说真话,就会被判说谎。]

    [但,若证明陈然说的话存在“歧义”,那么就能证明陈然刚才说的是真话,就可以破解诡语。]

    [也就是说。“四人没被抹杀,说明有人说假话”这个由诡语诞生的“客观事实”就不存在了。]

    [因此,两个相悖的客观事实,一个是客观事实,一个是诡语诞生的“客观事实”,只要证明了前者,后者就不存在了。]

    [这个很好理解,我的诡语是“我有个妹妹”,那么我有妹妹就是“客观事实”,破解了我的诡语,这个“客观事实”就不存在。]

    [但事实上,我们无法证明陈然说话存在“歧义”,因此我们能用的“客观事实”只能是来自诡语的“客观事实”。]

    [即:四人没有被抹杀,一定有人说假话。]

    [所以,张凡说真话,若再点评“三人都说真话”一定是说谎。]

    [那么,他就不敢这么点评。]

    …

    [这里就会衍生出第三疑问。]

    [张凡点评“陈然说真话”]

    [若,张凡在处于必死的情况时,他审判陈然,证明了陈然刚才说的是真话。]

    [会不会被规则“捕捉”到,从而导致四人被抹杀?]

    [答案是:不会。]

    [简单来说,规则就是规则,其本身是不存在任何诡语,不要拿判谎原则那套,来衡量规则体系。]

    [规则体系是行为至上!]

    [而行为只取决于自己,不取决于别人。]

    [因此,若张凡审判陈然,证明陈然是在说真话,无法被规则捕捉到,除非陈然审判自己,证明自己是在说真话,才会被规则捕捉到从而被判定成触犯规则,我们四人被抹杀。]

    [即,触犯规则的判定,具有独立性,不存在因果关联。]

    [举个例子:我要走回家,那么必定是我走回家,而不是你替我走回家,若你替我走回家,那么回到我家的人是你,而不是我。]

    [同理,张凡通过审判证明陈然是在说真话,这与陈然是否触犯规则没有任何关系,陈然是否触犯规则只取决于陈然自己的行为。]

    [不要拿判谎逻辑那套,去看待规则体系!!!!]

    [你是否触犯规则,只与你自己的行为有关,与其他人或者其他事亦或者其他人的行为,没有任何关系。]

    [四菜一汤,我装在四个大盘子里没有触犯规则,但若有局外人闯进来,非要把大盘子里的菜装在几十个小盘子里,这是局外人明目张胆的陷害我,与我有没有触犯规则没有任何关系。]

    若不能理解的话。

    可以换个思路,假设公务接待的餐桌上只有一盘土豆丝,但有个人突然闯进来,把每根土豆丝都夹在不同的盘子里,假设是夹在五十个不同的盘子里,是否意味着我这顿吃了五十道菜?

    当然不是!

    在规则面前,只有自己的行为才会让自己触犯规则,任何非个人行为,都被视作对个人的“栽赃嫁祸”。

    [因此,张凡审判陈然,在判谎原则上证明陈然说真话,这与陈然在规则体系上是否触犯规则,没有一点关系。]

    [也就是说,能证明陈然是否触犯规则,只与他自己有关。]

    [有了以上的认知,再看张凡的点评。]

    [他不能点评:三人都说真话。]

    [因此,他只能基于诡语诞生的“客观事实”,即:四人没有被抹杀,一定有人说假话。来进行点评。]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诡语诞生的“客观事实”中……]

    [究竟是谁被判定成说假话?]

    [答案是:没有人被判定成说假话。]

    [还是那个道理,不要拿判谎原则那套,去看待规则体系。]

    [为什么不会有人被判定成说假话?]

    [只因……]

    [这里面涉及到常识的高阶打法,也就是陈然自我极境碾压“无上正等正觉自我心境”的顶级思想。]

    想到此处。

    陈阳揉了揉眉心,他感觉自己的精神在刚才被快速抽离,连忙又利用“三尸转神术”从点数上吸取精神。

    不仅是他,张凡与凌迟,都感觉到精神的消耗,各自从包里摸出安神口服液,补充精神上的消耗。

    从这里就可以体现出“纯数值怪”的恐怖。

    按理说,陈然是制定者,他在思考出这个方案的过程中,他的精神消耗要比推理出这个方案的三人,消耗的更多才对。

    但陈然的自我极境,已经实现了常识化。

    他的精神消耗基本是零。

    这就苦了推理他制造出来的方案的三人,他们的精神消耗,只能用恐怖来形容,若三人没有构建自己的体系……

    基本上是推理不出自我极境的高阶打法的。

    那么问题来了。

    自我极境的高阶打法究竟是什么?

    陈阳继续沉思。

    [这里面还隐藏了一个……]

    [BUG!]

    [这个BUG是规则诞生的!]

    [简单来说,由于规则被陈然骗了,导致产生错误结果。]

    [这个错误结果……]

    [第一轮发言,“若每个人都说真话,全部被抹杀”的这条规则不成立,也就是,没人触犯这条规则。]

    [那么,陈然刚才说的话,就被“规则”单方面判断成假话了。]

    [操操操!]

    即便是陈阳这种脾气的人,都被这个结果搞得火大。

    他很想骂人。

    不仅是他,就连张凡与凌迟,都有种被人掀翻天灵盖的感觉。

    直冒火气!

    这三人就像是无能的丈夫,在一声声“牙买跌”中心急如焚,却又无能为力;又像是无能的程序员,在BUG面前抓耳挠腮。

    反观始作俑者陈然。

    那似笑非笑的表情,那悠闲的模样,就像是电车上的汉子,隔壁的老王,反抗老师的学生……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