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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章 三爷 续
    狼肉虽然没有什么油水,但是也没有什么骚气味,所以对三兄弟来说,是下酒的好菜。

    见三个人的胃口很大,沈国平赶紧又撕了两盘肉,一盘给老爹他们喝酒备用,另外一盘则是自己和老娘还有弟弟的菜。

    下水煮熟后,沈国平将其捞出来,切了一块猪肝,用自己空间里已经可以吃的辣椒炒了两盘,同样分为两份,端上桌。

    “这榆树白不错,我家老大昨天在供销社给我买的。”

    屋子里沈连宝正在向两个哥哥炫耀着沈国平给他买的酒。

    外屋地里的叶淑玲听到他的话,撇撇嘴,没说什么,端着菜和窝窝头来到西屋,这边沈国威已经将书本收起来,他们三个人在这屋吃。

    分开吃饭有个好处,那就是肉可以随意的吃,不用担心抢大人的下酒菜。

    一顿饭吃的沟满壕平,沈国威躺在炕上,不想动,他又一次吃多了。

    “以后咱家不会缺肉的,你可不能顿顿都吃得这么饱,总这么吃东西,对肠胃不好。”

    “嗯嗯,我知道了!”

    沈国威眼皮都睁不开了,根本没在意沈国平在说什么。

    见状,沈国平干脆闭嘴,免得浪费口水。

    跟着叶淑玲一起,将桌子捡了,东屋的哥仨还没喝完,他来到下屋,看了一眼里面分割好的狼肉和野猪肉。

    野猪肉明天要拿去公社的收购站卖掉,而狼肉的话,要给亲戚送一些。

    晚上睡觉的时候,沈国平忽然想到,公社里有农资站,自己可以去农资站里买点种子。

    “农资站的种子肯定很全。”

    带着这种期盼,将空间里已经成熟的一些蔬菜都收割起来,然后慢慢的睡着。

    第二天一早,沈国平起床的时候,老爹沈连宝还没起,这还是挺少见的。

    “我爹怎么还没起?”

    叶淑玲没好气的说:“那个死鬼昨晚喝多吐了,折腾半宿,后半夜才睡着,能起来才怪。”

    吃早饭的时候,只有他们娘仨,老爹没起来,沈国平没有那个面子从大队借来推车,他干脆也不用推车,直接将野猪肉装进麻袋里,还额外放进去一条狼腿,这是他准备给三爷送去的。

    背上挎包,还有枪,扛着麻袋跟沈国威一起走。

    “美玲啊,昨晚吃肉没?”

    出门遇到二大爷家的沈美玲,沈国平随口问了一句。

    “吃了,今天早晨吃的,大哥,狼肉挺好吃的。”

    “好吃就行,家里吃完了,再来我家拿,我家还有不少呢。”

    “嗯!”

    沈美玲的性格也比较内向,哪怕是跟沈国平也没什么话。

    跟着学生的大部队,沈国平来到公社,他先是来到收购站,直接看到还是坐在门口的关勇胜,走上前去。

    “哟!老弟你又来了,这次还是卖野猪肉么?”

    沈国平点头:“嗯,昨天运气好,又遇到一头野猪,对了,胜哥,狼皮你这收么?”

    “狼皮?有没有枪眼儿?”

    “没有枪眼的那种,我一枪直接打在狼头上了。”

    “好枪法!”关勇胜随口夸了一句,道:“没枪眼的狼皮我们给的价格高一点,你带了吗,我看看样子。”

    沈国平摇头:“今天只带了野猪肉,过两天我给你拿来。”

    “也行!”关勇胜点头,直接对着屋子里招手,叫来两个人,帮他给野猪肉称重。

    “这次的猪肉还是给你七毛五,一共是一百一十三斤八两,总共是八十五块三毛五,你点点。”

    “等下,胜哥,你这有烟票和酒票么?”

    “你要送礼?”

    关勇胜一听沈国平要票,就知道他要干啥。

    “嗯呐,送礼用。”沈国平也没啥要藏着掖着的。

    “有,等下,我给你换两张。”

    烟酒票大都是用来买好烟好酒的,花了五块钱,关勇胜给沈国平换了两张酒票,五张烟票。

    “谢了胜哥!”

    “有空来啊!”

    跟关勇胜道个别后,沈国平又来到供销社,还是卖烟酒的柜台前面。

    “茅台多少钱一瓶?”

    售货员看都不看沈国平一眼,态度还是那副死样子。

    “11块钱一瓶,要酒票。”

    “两瓶茅台,再来一条迎春,一条牡丹,都要票。”

    “迎春两块七一条,牡丹五块一条。”

    数出钱和票放在玻璃柜台上,等着售货员给自己拿东西。

    售货员将两瓶茅台,一条迎春和一条牡丹放在柜台上,把票先收起来,然后查了查钱,一言不发的坐下,完全无视沈国平这个大客户。

    在这个公社的供销社,无论是茅台也好,还是牡丹也好,平时基本都不好卖,无论是在什么年代,没钱的人都是大多数,而这是个偏僻的乡下地方,能够抽得起牡丹,喝得起茅台的人,更少了。

    沈国平深知这一点,不然的话,他手里的茅台酒盒子上也不会落满了灰尘。

    将四样东西都放进麻袋里,走出供销社的时候,烟酒都已经被收进空间里,麻袋里还有一条狼腿,都放在一起的话,沈国平害怕给包装盒弄坏了。

    走出公社,直奔红旗村,相比起姥爷所在的宝山村,红旗村距离金岗村更近一些。

    这边也有不少姓沈的人,这次,沈国平是来看他的三爷爷的。

    沈国平的三爷爷名字叫做沈兴剑,他们是兴字辈,而这位三爷爷在所有的堂兄弟中排行第三,比沈国平的爷爷沈兴民小三岁。

    从小沈国平没有见过这位三爷爷几面,听老爹说,这位三爷爷曾经是上过朝鲜战场,跟美国鬼子打过仗的。

    能从朝鲜战场上面活下来的老兵,那可都是相当厉害的人物,这里指的是在前线战斗过的那种。

    转生前,上学时历史书上面对于这段战争的描写并不多,这也是种花家的史书特色,赢了的战争,基本上都是寥寥几笔,记载的并不是很详细。

    要是输了的战争,那就要大书特书了,从各个方面都将这场战争记载下来,避免后世重蹈覆辙。

    这位三爷爷年轻的时候就去当兵,参加完朝鲜战争后,负伤退伍,他一辈子都没有结婚生子,所发的补贴他自己留下一点,其余的都寄给了牺牲的同班战友。

    如此精神,让沈国平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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