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堂建好了,比尔神父终于可以开始传教了。
他换上了洗得发白的黑袍——这是他从弗朗机带来的最后一件体面衣服,一直舍不得穿,今天特意翻了出来。脖子上挂着那个银质的十字架,胸口别着一枚耶稣会的徽章,手里拿着那本翻得起了毛边的圣经。
他站在教堂门口,面带微笑,等着信徒上门。
第一天,没人来。门可罗雀,这个词他后来才学会。
第二天,没人来。连麻雀都不来了。
第三天,还是没人来。比尔神父坐在门口的石阶上,看着空荡荡的小路,心里空落落的。
比尔神父坐不住了。他决定主动出击。
他拿了一个小本子——他自己编的《圣经选读》,用大夏文写的,翻译得磕磕绊绊,有些句子连他自己都读不顺——“上帝说要有光,就有了光”,他翻译成“上天老爷讲要亮,于是就亮了”。在祥瑞庄的街上转悠,见到人就递过去。
第一个是个卖菜的大叔,蹲在路边抽旱烟。
比尔神父走过去,面带微笑:“先生,您听说过上帝吗?”
大叔抬头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他递过来的小本子,连连摆手,像在赶苍蝇。“信洋教?不行不行,信了洋教庄里的福利就没了。你是不知道,祥瑞庄的福利好着呢,每个月发米发面发油,年底还有分红。谁稀罕信你那洋教?上帝能发米吗?”
比尔神父:“上帝不给你发米,但他给你永生。”
大叔把旱烟往地上一磕。“永生能当饭吃?能当米下锅?我媳妇还等着我扛米回家呢。你让上帝给我扛一袋米来,我就信他。”
比尔神父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上帝不会扛米,他也不会扛。
他换了一家,是个卖布的大婶,正在摊位上整理布料。
“大婶,您听说过耶稣吗?”
大婶抬头看了他一眼,目光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洋人?你是来传教的?我告诉你,我们祥瑞庄不兴这个。你要传教,去别的地方,往西走三十里有个镇子,那边没人管。”
比尔神父:“为什么?为什么不兴?”
大婶双手叉腰,一副“你今天问到点子上了”的表情。
“为什么?因为我们信的是国公爷啊!国公爷说了,努力工作、好好生活、孝顺父母、善待邻里,这就是最好的信仰。你那洋教,又是跪又是拜的,我们伺候不来。再说了,信了洋教,庄里的分红就没有了。你知道一年分红多少吗?十五两!十五两!够我买多少布?”
比尔神父张了张嘴,又闭上了。
他又换了好几家,结果都一样——祥瑞庄的人对外国教会的态度出奇一致:不感兴趣,敬而远之,千万别沾上关系。
比尔神父终于明白了——不是他传教不够努力,是萧战太厉害了。祥瑞庄的福利体系像一个巨大的吸铁石,把所有老百姓都吸在了“信国公爷”这一边。上帝的福音,在这儿连门都进不去,连窗户都开不了。
他垂头丧气地回到教堂,发现门口站着五个人。
五个人都是祥瑞庄出了名的街溜子、痞子、流氓——有的是赌徒,有的是酒鬼,有的是小偷,有的是打架斗殴的惯犯。他们的衣服破破烂烂,头发乱糟糟,脸上带着一种“老子今天又没吃饭”的表情。
领头的那个叫赖三,是祥瑞庄有名的“烂仔”,进过三次衙门,打过五次架,欠过八个人的赌债。他蹲在教堂门口,嘴里叼着根草,看到比尔神父来了,笑嘻嘻地站起来,露出一嘴黄牙。
“神父,听说你这儿管饭?”
比尔神父愣住了。“管……管饭?”
赖三:“你不是传教吗?我们几个打算来听听。但有个条件——讲完了得管一顿饭,不能太差,要有肉。没有肉也行,要有油水。”
比尔神父又愣住了。
他看了看赖三,又看了看另外四个——个个歪瓜裂枣,衣衫褴褛,站没站相,坐没坐相,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
他本来想说“不行”,但转念一想——神爱世人,有人来听道,总比没人强。哪怕是五个人,也是五个人。耶稣当年传道的时候,最开始也只有十二个门徒,而且其中还有一个是叛徒。他这五个,总不至于全是叛徒吧?
“行。管饭。但你们要认真听,不许打瞌睡,不许抠脚。”
赖三咧嘴笑了。“没问题!神父,你说啥我们都信。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于是,比尔神父的教堂迎来了第一批教众——五个痞子流氓街溜子。
他站在讲台上,翻开圣经,深吸一口气。
“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
赖三坐在第一排,翘着二郎腿,啃着手指甲,听得一脸茫然,像在听天书。另外四个人,一个在打哈欠,一个在看天花板,一个在抠鼻子,一个在数自己的手指头。
讲了一个时辰,比尔神父口干舌燥,嗓子冒烟,终于讲完了。
赖三站起来,带头鼓掌。“好!讲得好!神父,你讲得太好了!我从来没听过这么好的……嗯……那个……反正就是好!饭呢?”
比尔神父从厨房端出六碗米饭和一锅炖菜——没有肉,但放了点猪油,闻着挺香。赖三几个人狼吞虎咽,三分钟就吃得精光,碗底舔得比洗过还干净。
赖三抹了抹嘴。“神父,明天还讲不?”
比尔神父:“你要来?”
赖三:“来!有饭吃为啥不来?没饭吃谁听你讲那个什么……上帝创造了啥来着?”
比尔神父:“……”
就这样,比尔神父的教堂有了固定的“教众”——五个痞子流氓街溜子。每天他来教堂讲道,他们来教堂吃饭。讲的内容他们一句都没记住,什么“起初”、什么“空虚混沌”、什么“上帝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统统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但炖菜的味道他们记得清清楚楚——哪天的咸了,哪天的淡了,哪天的油放多了,哪天的米饭煮糊了。
路易斯看着那五个“教众”,叹气。“比尔,你这是教堂还是救济站?怎么感觉你开了一家免费的食堂?”
比尔神父:“两者都是。耶稣说了,传福音给贫穷的人。他们是贫穷的,所以我要传给他们。”
路易斯:“他们穷的不是钱,是良心。你那炖菜喂不饱良心。良心这东西,得用圣经喂。”
比尔神父:“那就慢慢喂。先喂饱胃,再喂良心。胃饿着,什么都不想听。”
三个月过去了,五个人变成了六个人——多了一个,是赖三的弟弟赖四。
但教众的数量,还是六个。
比尔神父站在讲台上,看着着了。六个教众,五个流氓,一个流氓的弟弟,全是来蹭饭的。
另外三个传教士——路易斯、米格尔、胡安——早就躺平了。路易斯在科学院当拉丁语老师,教那些学生背诵“ao aas aat”,学生们背得死去活来,他倒是乐在其中。米格尔在纺织厂当技术顾问,帮厂里调试弗朗机进口的纺织机,工资比当传教士高两倍。胡安在船厂当翻译,每天跟大夏的工程师讨论蒸汽机的密封问题,最近还申请了一项专利。
他们每个人都有体面的工作、稳定的收入、舒适的宿舍,对传教这件事已经完全不抱希望了。
“比尔,接受现实吧。”路易斯有一次劝他,“大夏人不信上帝。他们有孔夫子、老子、释迦牟尼,还有国公爷。他们的神比咱们多,比咱们灵,比咱们靠谱。咱们抢不过。你就安心当你的教授吧。”
比尔神父沉默了很久,最后说了一句:“我不会放弃的。哪怕只有六个人,也是上帝的孩子。”
路易斯看了他一眼,没有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