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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章 磨人精想玩赖
    “呃,发生了什么?”

    “不过奶狗睡觉还是蛮自觉的,居然还单独一个人屋子里面睡,睡觉嘛,倒是不磨人。”

    “啊?悲了个催,怎么没有同床共枕?真是白瞎了这一夜,放着大好的青春男孩不糟蹋糟蹋,还没紧没忙的,搞什么分居?”

    “哎呀别说了。就因为酒后把人家给糟蹋了,所以才被讹上了。我也不知道,我的那个缺德前男友,如果嗅到了这个信息,会不会报复他,我这也是忐忑呢。”

    “呃,的确呀,你的前男友,怎么还没有被天打雷劈呢?”

    “是呀,目前这个奶狗子,我又逃不掉,也划不清界线。哎,烫手的山芋不好整哦!”

    “呃呃,真是幸福的烦恼呢!”

    “……”

    陆清夏太累了,在与兔崽子的抱怨里沉沉睡去。

    早起,她半眯着眼睛,准备熬粥,摇晃着出来。

    还没进入厨房,一看里面,竟然有个大块头的家伙站立,“啊啊啊啊啊”,她尖叫了一串。

    她睡过头了,都忘记了家里有个陌生人的存在,而且还是个明亮英俊的养眼大帅哥。

    在她叫喊结束后,

    李轩辕却冷面不动声色,淡然说道。

    “早餐,我简单弄了个,不能白住在你这里。”

    陆清夏赶紧面色浮动起笑容,就像假脸皮一样,随时可以喜怒哀乐大变化。毕竟所有的滚滚信息,都充盈在了脑海里。

    最后锁定几个标签:帅男,初吻,她被讹,还债……所有的信息一并涌起,她转瞬间颓废。

    这块牛皮糖,

    啥时能清理?

    李轩辕看着眼眸复杂的她,依然那么可爱,穿了个睡衣,这睡衣上面的兜口,还有两只兔子耳朵支棱着?

    真是的,那么大了,还那么卡通?不过嘛,跟她的肉乎乎小脸蛋一起,也没有什么违和感。

    显得可爱好玩而已。

    “喏,端走吧。”

    陆清夏回过神来了,赶紧麻溜从门口外,去了厨房里头,看着料理台上的两个大托盘。托盘上,有煎蛋,有煎饼,还有几颗西蓝花,一点儿酸涩的豆芽菜还有芫荽碎,这一盘,似乎是那么好看?

    他居然会做饭?而且还这么精致?

    好懂哦!

    清夏赶紧抬起来小粉手,满脸陪笑,一舔嘴角,嘻嘻,她这个小吃货,今天可是美了,被人伺候的感觉,真好。

    哦不,是被帅哥伺候的感觉,嘿嘿,更好!

    于是,她忍不住连连说着,

    “好呀,好呀,真是好呀!”

    托盘端在了茶巾上,又去端另一托盘,撂稳了,看李轩辕还在那里不动,根本没有跟出来,而且面色微冷。

    陆清夏有眼力见,赶紧奔过去,小脑袋瓜又往他的腋下一钻,李轩辕这才面色不冷。

    一挪一挪,

    拄起这个小拐杖,

    缓缓来到了沙发这里,又缓缓坐下去,他依然“嘶嘶嘶”了几下。

    陆清夏架着他的手臂,而且另一只手臂,还擎住了他的后背,以防身子不稳。

    面对着一茶几的美好。

    清夏都舍不得下筷子,因为,其实陆清夏虽然认吃,但是对做饭,都没那么有兴趣,所以,平时餐饭都狼虎的粗糙的,不规范的。

    于是她喏喏问了句,

    “你,怎么会做饭?”

    “哎,读大学本科就会了,偶尔做,也不经常。过去勤工俭学,去过餐馆打工,顺便也就多学多看,自然会了。”

    “呃,你还有这经历?你,居然还会打工?”

    陆清夏上下看了好几眼,重新审视这个大爷一样的公子哥祖宗,倒吸了一口冷气,真是人不可貌相,水不可瓢崴。

    李轩辕沉默,没说为什么会想起来去打工,而是默默吃了起来。

    陆清夏也陪着他一起用餐。

    忍不住问,

    “我以为,你们小年龄的这群人,都是坐吃等喝的大个巨婴呢。”

    李轩辕面色一愣,

    “那我是吗?”

    陆清夏赶紧摇头,但是又赶紧点头。

    李轩辕瞄了她一眼。

    “你这?到底是什么?”

    陆清夏撇了撇嘴,没吭气。

    她想想,也是后背微寒,因为,即使他不是,但是,昨日,她伺候他的那些,连洗澡都?

    哎,

    只是早起,他只做了一顿饭而已,似乎这也不能说明,他就不是巨婴。即使不是巨婴,他也是个磨人精无疑,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太不好糊弄了。

    忽然,门铃一响。

    陆清夏赶紧起身,从对讲屏幕上看,怎么是顺子?

    这大早起的。

    她回头看着李轩辕,满脸疑问。

    “他给我送笔记本。”

    陆清夏不寒而栗,但是也打开了楼下的大门电子锁,就见顺子从屏幕里消失了,应该是进来了。

    清夏内心唏嘘,难道他这是要在这里常住?他要打持久战?不然怎么会搬来笔记本?

    哦,

    哎哟我滴亲娘耶。

    防盗门的铃声又在响,陆清夏赶紧打开门,满脸陪笑。

    “顺子,早安!”

    顺子赶紧点头哈腰,但是他?

    似乎不是只拿笔记本那么简单,他竟然弯腰驼背,背着一个老大个的大包,里头鼓鼓囊囊,不知塞了什么。

    而且,他汗流浃背。

    似乎,就像一个隔年跨代的乡下老父亲,为在城里混的唯一儿子,送农家土特产来了。投奔亲戚,可不能少拿,至少拿几十袋子玉米花,还要掰来几百个大个玉米棒子。

    陆清夏愣愣,

    在门口发呆。

    可是顺子早已经进来了客厅,顺子撂下大袋子,朝着屋里扫视,他一眼瞧见了鞋架上李轩辕的鞋子……呃?还有陆清夏的,整齐摆一起,简直,就是两口子。

    李轩辕,摇身一变,

    就成了这家的主人?

    再一看衣架上,一条女人的彩色长围巾,旁边竟然、还挂着李轩辕的浅蓝色牛仔外套。

    这?

    俨然就是同居了?

    新婚了?

    这?

    他们滚床单了吗?

    顺子好巧不巧,正好看到了陆清夏脖颈上,有一个紫色印记,哎哟我擦,这就是明摆着的答案。

    果然,呵呵呵呵,

    老大果然追成了?

    他吃惊捂住了嘴,不让自己喊出声,但是,他的内心一喜,笑的俨然又如一个慈祥朴实的老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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