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绍:年轻有为的警察小队长:ll
大楼保安:活活睡死,k581935
x公司的财务部经理:
x公司的人事部经理:aa
财务部职员:银泽月,vv,tiesheng
“铃、铃、铃、铃……”电话的声音吵醒了正睡在办公桌上的ll,“喂,这是警局,请问有什么事?”ll半合着眼说道。但是听完电话后立马就来精神了,还说到:“请尽量别破坏现场,我马上到。”原来是xx公司发生命案了,于是,连早餐也顾不及吃就赶忙打电话通知小队警员们,然后就赶往案发现场。
“7:3,怎么阳光就这么刺眼”ll在车里嘀咕着,不一会儿,就来到x公司大楼对面。下了车,见大楼在左边挨着一栋楼像是居民住宅,看上去两栋楼都差不多高。穿过马路来到公司门口,就见一名身穿保安制服的人从门口走出来,边走边伸着懒腰,ll向他打听了财务部在几楼。进大门时,ll又敏锐地察觉到在大门右侧的上方有一台小型摄像机。
ll上了电梯来到15楼之后,刚走出电梯就看见一群人挤在财务部门口好像在七嘴八舌的讨论着什么。走过时仔细一听,听到有人说什么那狐狸精死了活该,还有人说了听说以前这公司就是殡仪馆,公司常常有灵异事件发生,会不会是冤魂索命啊,众人议论纷纷。
好不容易挤进了财务部内,悲惨的一幕就出现在眼前了,一名女子吊死在一条绳上。“刚才是谁报案的?”“是我”一位年轻的小伙子双眼打量着ll。经询问他是这个部门的一名普通职员,叫tiesheng发现尸体是早上7:来到公司上班时。这时,几名小队的警员来了,“马上通知法医和技术科的人过来,还有疏散门口的人”ll对其中一名警员说道。据了解死者叫银泽月,是这个部门的一名普通职员。据现场勘察,现场并没打斗痕迹,死者的财物没丢失什么,而且办公桌上有两个只有鞋尖部分的鞋印。于是,ll又让两名警员把死者小心地放下来平躺在地上,经对比,桌上的鞋印与死者脚上所穿的鞋尖部分形态大小相同。“难道是自杀”其中一名警员说道,“我觉得……应该不是自杀”ll边检查、尸体边说道。刚说完,又在死者颈部发现了深浅两条痕印,这时法医和技术科的人也刚好赶到,大家又马上各忙各的。法医检验完尸体后,初步鉴定死亡时间大概是昨晚1:3到11:之间,死因是被绳子勒死,同时法医也发现了死者颈部有深浅两条勒痕,还在头部也发现了一处瘀痕。紧接着ll又询问了昨天晚上最后一个离开这个部门的人——vv,她说“昨晚1:左右我正和银泽月准备一起离开公司时,银泽月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就让我先回去,她说有事要等下再走,接着我就回家了。”
“保安负责的监控室在哪?”ll又问。“在3楼。”vv回答道。ll又让两名小队警员封锁现场再协助法医搬运尸体,然后和另一名警员就跟vv去了3楼的监控室。来到3楼刚出电梯时,就遇到一个身穿灰色西装的年轻人,此时vv不知为何情绪很激动地向他冲了过去,说:“好你个没良心的aa,你居然这么狠得下心?”“怎么回事,莫名其妙。”那人一脸茫然回了一句就走了。后来听vv说,才知道那个人叫aa,也是和vv那部门同一楼的另一个部门——人事部的经理。而且还是银泽月生前的男友,银泽月因为aa外面有别的女人所以与为此经常发生争执,银泽月还威胁aa说要抖出他们那不可告人的秘密逼他与那女的断了关系。
这时ll身旁的警员还说:“那人好脸熟…哦,我想起来了,那人(aa不是前几天我去工商局找我朋友时遇到的,听说他好像和另一个人涉嫌一件亏空公款的案件,那案子恰好是我朋友负责的,因为没足够证据才无罪开释的。”来到监控室后,只看见有两个保安坐在那玩牌,另一个则在睡觉。ll向他们表明了身份,就问:“昨晚是谁值班的?”那两个人停止了牌局其中一个保安说:“是k581935和活活睡死这两人值班。”“他们都在么?”“活活睡死刚才出去买早点了,k581935则在那睡呢?”那个保安边说边推醒k581935。
活活睡死这时正拿着一袋早餐走了进来,就问发生什么事了,ll又说了一句:“我是警察,现在在例行公事,请告诉我你昨晚1:3到11:这段时间又在干什么?”k581935已经清醒了:“那段时间我和活活睡死正在值夜班,我们都没离开过。”活活睡死也点了点头地说:“是的。”“那么昨晚的录象在哪呢?”ll接着问,活活睡死在电脑中调出了录象:1:时分几乎所有的人下班纷纷离开了公司,1:5vv一人离开了公司,1:1tiesheng他们三人同时走了出去,之后就没见到有人进出入公司了。“和aa,tiesheng只在一起的那个人是谁?”ll转过来朝vv问了一句。vv不慌不忙地说:“那是我们部门的经理。”“那他现在在公司么?”ll又问。vv说:“平时他很准时上班的,今天不知怎么的好像还没来。”“那么麻烦你现在带我去人事部找那个经理一趟。”“好的”vv说着说着就出监控室门口了。
于是三人又乘着电梯又上15楼了,乘电梯时,那位跟在ll身旁的警员又说了:“队长,你说悬不悬,难道凶手会飞天遁地不成?”这时ll突然灵光一闪,问了vv一个问题:这栋大楼的天台是否和邻近一栋居民楼的天台是挨着的?”“是啊,你怎么知道?”vv反问ll,ll只是向他微微一笑“那就是说,跳过对面天台就能躲开摄像机了。”(笑起来还蛮帅的,vv心想就继续沉思了。走出电梯门时又听见有个人向一位身穿黑色西装的中年人叫了声经理,麻烦你签一下这份文件,这文件急着用。说着说着那人就把手中的文件递给了。翻开文件,双眼像雷达一样不停的扫过文件的每一处细节部分,眼睛时常下意识的眯合:“好的,刚刚来到公司正要找这文件呢?”说着说着就拿出了笔来签了名然后递给那人。此时ll他们已经到身前,vv说:“经理,这位警官正找你有事。”“发生什么事了?”冷静地问。ll向他说明了案件的大致情况,还问他:“昨晚1:3到11:你在哪里,在做什么事,和什么人在一起?”说:“我与tiesheng、aa三人一起在离开公司后在一处离公司不远处的一间小店里喝酒,差不多11:3我们才各自回家的。”之后ll又询问了tiesheng和aa,tiesheng说:“昨晚我们是一起在那离公司大约步行2分钟左右的小店喝酒,当时离开公司时差不多是1:1,因为那时我们乘电梯到一楼时,aa突然说要去上厕所,也说忘记拿手机了所以再乘电梯回楼上去拿。当时我等得有点不耐烦了所以拿出手机看了一下1:5,我还记得那时vv走了过来和我打了声招呼我也和她说拜拜就看着她走了。过了一会儿,aa先回来了,之后也拿到东西下来了我们就一起离开了。”
aa经询问后也说:“没错,我们昨晚确实到过那间小店,而且那段时间内tiesheng和分别离开过一下,tiesheng好像离开了两次,时间加起来不超过2分钟。他第一次离开好像说是去厕所,回来后隔了一会,第二次离开说是要去帮家里人买点东西。而去厕所时好像是1:55,虽然当时我喝了点酒,但我肯定我没喝醉很清醒。因为当时落在桌上的手机响了,我看他们都不在就拿起手机刚想接时它就挂断了,我所以我记得当时我看到手机上显示的时间是1:55。后来tiesheng买完东西回来了我们就继续喝酒了,之后不知过了多久就回来了,他好像还说他拉肚子了。”
ll听后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后来ll也派人到vv家查证,vv她家人说她差不多1:3到家,之后就一直没出去直到今天早上,她家人可以做证。调查后两个保安和死者几乎也不认识。还有aa他们所说的那间小店也查问过了,老板说:“他们三人昨晚的确到过那去喝酒,在1:3带11:这段时间有两人曾离开过。一个更曾离开过两次,另一个好像离开了一次到11:1分才回来。”后来经核实正如aa所说的那样。ll联系一切再从头仔细想了一下,“原来如此,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现在只需找到那个就行了。”ll欣然地说。
ll把人聚集了一下,就开始对本案进行分析:
“首先来肯定一点,死者是被别人谋杀的。因为桌上的鞋印形态很奇怪,如果一个要自杀,她不可能从站在桌上到自杀都是一直用脚尖掂着的。死者应该先是被人用绳子勒死再吊上去的,这鞋印是凶手为了掩人耳目后来才用死者的鞋印上去的。死者头部的伤痕和颈部的深浅两条勒痕就足以证明我的推测是正确的。”
大家:“那么凶手是谁,这人到底又有什么动机?”
ll:“从现场勘察结果来看,凶手不可能是杀人抢劫,因为死者身上没财物什么的损失。再结合摄象机的录象来看,就可以确定凶手应该是公司内部的人,因为凶手懂得避开大门的那台隐蔽的摄象机,在1:3到11:这段时间内进来公司行凶,而且当时银泽月正在等凶手为什么又会知道呢?原因就只有一个,凶手是知道她正在等人,死者生前接到的那个电话极有康宁就是凶手打来的,目的是要让她留在公司以方便凶手行凶。所以凶手很有可能是死者生前所认识的朋友或同事,由于两栋大楼的天台是挨着的,凶手很可能是通过天台再来到财务部行凶,但可以肯定一点的是他是通过天台到隔壁居民楼逃走的。所以那凶手应该就是…”
ll说这话时眼睛转移到了身上,心虚想逃走就露出了破绽立马被其他警员逮住了还死挣扎着说:“凭什么说我就是凶手,有什么证据你拿出来啊。”说刚说完,技术科的人就送来了一片隐形眼睛说这是搜索现场时捡到的。“没错,就是这个。”ll笑着说后,又继续分析了:
“本来我还一头雾水,但当听到tiesheng和aa的口供和其他人的口供之后,我就已经基本确定你有很大可能就是凶手,没想到在我还没找到那片隐形眼镜之前你就先露出了马脚,这让我更加确信我的推论是正确的。由于之前我同事说过,aa曾与另一个人涉嫌过一件亏空公款的案子,我就推测出与aa同谋亏空公款的人除了身为财务部经理的你还有谁比你的嫌疑更大?那么巧死者也是同aa有关系的人,而且她生前还用一个秘密来威胁aa与别的女人分手,由此我推测银泽月的死可能与这个秘密有关。还有想了一下tiesheng的口供之后,就让我肯定了你们俩之间肯定有一人是凶手或甚至俩人都是合谋的。因为在昨晚1:以后银泽月接到了一个电话之后就让vv一人先走了,说明电话中有人要她留下来。一恰恰那段时间你和aa两人又离开了一会,根据死者头上的伤痕让我想到了她死前有被人击打头部导致她昏迷了,而她接到电话后就表示要留下来说明有急者找她商量事情,所以不可能让她等太久,如果等到1:3之后她可能会起疑心或要走。录象上又显示在你们三人走后没人出入这个公司,所以那个打电话给死者的人应该就是凶手,而且是aa和其中之一,凶手利用那短暂的时间回去把银泽月弄晕。如果是aa去打晕她的话,那么也会知道,那这样你们同谋的可能性就很大了。但是后来听过aa和那店铺老板的口供之后,我就排除aa,从作案时间来看,aa跟tiesheng都根本就没时间去犯案。”
“呵呵,好笑,死亡时间时1:3~11:对吧?而且这次死者是被人勒死的,据我所知,勒死跟一般用刀子或枪支杀人不同。可是你别忘了,要杀一个人,用抢或刀子能马上一击毙命,但是若是上吊或是被勒死的话,起码需要1分钟时间才能使人完全断气进入死亡状态。我1:55分才离开小吃店,短短5分钟内我也是不可能作案的。”冷静的说
ll:“很遗憾,你这个不在场证明也被我识破了,aa说看到手机上的时间应该是你走后故意从电话亭或用别的电话,打给了自己留在桌上的手机,还有你事先就把手机上的时间调快了十几分钟甚至更快。这样一来,你想就没人会怀疑到自己头上了?所以从犯案和杀人的时间来看,你都是最有嫌疑的。至于现场的布置这也看得出是匆忙之中布置的。而那两个大楼保安活活睡死和k581935也没理由说谎来骗人,因为实在想不到有什么动机可以让他们来杀一个与他们毫无关系的人。vv的家人也可以为vv做证。”
ll接着说:“所以凶手就只有你你了,原因是你怕死者泄漏了你的秘密怕被捉去坐牢,而且还连累了aa。证据就是你那片遗失掉的隐形眼镜,因为从早上看到签文件时的神情,你双眼看得很快,如果你少了一个隐形眼镜,看东西时会因为一只眼很模糊而会下意识的眯合另一只眼睛,所以这片隐形眼镜是你从楼顶跳过去对面的时候掉在现场的而来不及找。其余的证据还有其他几人的口供以及你和死者的通话记录。”
听后,很无奈的说:“大侦探,你说的一切都没错,但是请别逮捕aa,我承认我杀了银泽月,但是aa又点都不知情。”“这我是知道的,但就算我不捉他,工商局的人还是会来逮捕他的,毕竟法律就是这么神圣不容侵犯的!”ll很自信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