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来宾,大家好上午好。
我是今天的新娘,林望舒。
首先,我想先谢谢今天来到这里的每一位。
谢谢你们见证我与周屿先生的相遇、相知,也见证我们终于走到这一刻。
人生很长,能被这么多温柔的人祝福,是我莫大的幸运。
第二个感谢,我的父母和家人。
因为有你们长久以来的爱和包容,才有了今天站在这里的我。
谢谢你们给了我一个有底气去爱人的人生。
你们教会了我善良与勇敢,也教会我如何被爱、如何去爱。
今天我站在这里,即将带着你们给我的爱,去建立一个新的小家。
第三个感谢,我的丈夫的父母,我的公公婆婆。
谢谢你们培养出真诚善良的周屿。
也谢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的接纳、包容与疼爱。
让我在走近他的同时,也走近了一个温暖的家。
最后,我想感谢这位即将正式成为我丈夫的——周屿先生。
你总是说,感觉自己很幸运。
你总是说,我的存在,让你的人生变得完整。
你总是说,和我在一起,就算发呆也感觉好幸福啊。
可对我来说,何尝又不是如此呢?
甚至,我总是觉得,我比你更幸运。
甚至,一个很普通的早晨、每一次稀松平常的对视、每一句你叫我的名字、每一次你下意识牵住我的手,都让我觉得——
我比昨天更幸福一点。
我的人生,也比昨天更完整一点。
当然,我也会时常偷偷计较,我有没有比你爱我,更爱你一点。
是的,我什么都想比你“多一点”。
特别是,爱你,这件事。
有阵子,你总是问我: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你的?
我总是回答,秘密。
你又会说,我是个秘密精,一肚子都是秘密。
而今天,我想主动与你分享我的这个“秘密”。
这个“秘密”,说来话长。
最早,可以追溯到十几年前。
那一年,我七岁。
那一年,爸爸妈妈开始下海经商,姐姐去了外地上大学。
我被放在了外公外婆家。
原本热热闹闹的家,忽然变得冷清。
也是从那一年开始,我第一次清楚地感受到,什么叫孤独。
有一次放假,姐姐从迪士尼给我带回来一个草莓熊。
她抱着我说,草莓熊会代替她陪着我。
于是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总是抱着那个草莓熊,坐在大院门口,看院子里的小孩玩。
大院里有很多孩子。
可他们大多是男孩。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一起打闹,一起玩那些我看不太懂的东西。
我不知道该怎么半路融入他们。
也不知道该怎么走过去,告诉他们,我其实也很想一起玩。
直到有一天。
我终于鼓起勇气,抱着我的草莓熊,走到了他们面前。
我问他们,我可不可以加入。
为首的那个孩子王,是个眼睛大大的小男孩。
他的眼睛亮得像刚从银河里捞出来的星星。
只是他又瘦又矮。
个子还不到我的肩膀。
他上下打量了我好几眼,然后很冷漠,也很认真地说:
“女孩子太麻烦了,穿裙子,讲究多,不和女孩子玩。”
嗯。
这个冷漠拒绝我的孩子王,就是我今天的新郎,周屿先生。
......
是的。
从小在父母和姐姐溺爱下长大的我,人生中第一次被人拒绝。
就是被我的丈夫,周屿先生。
当时,真是把我气坏了。
回家以后,我非闹着剪去了自己的长发。
也脱下了我最喜欢的小裙子,换上了衣服和裤子。
从那以后,旁人见到我,不再惊呼“好漂亮的小女孩”。
而是会说——
“好俊俏的小男孩。”
我并不在意。
也许一开始只是赌气。
可后来我慢慢发现,这样好像也不错。
简单,方便,自在。
从那一天起,我放下了草莓熊。
开始学着玩他们玩的东西。
拍画片,玩四驱车,斗陀螺......
那段时间,父母没有时间陪我,却总是给我很多零花钱。
所以,我的“装备”永远都是最好、最强的。
我的四驱车,用的是最好的马达和防撞杆。
我的陀螺,五块全是铁。
我的画片,也永远是最厚、最新、最稀有的那一摞。
拍过几次画片,斗过几次陀螺,赛过几轮车以后,大院里的小孩,基本都被我“打”服了。
除了那个叫周屿的小男孩。
他好像没什么零花钱。
他只有一辆原装的新三角箭。
没有钱买配件,也没有钱改装,只能自己拆了装、装了拆,在院子角落里一个人瞎捣鼓。
他自己改的那辆原装车,竟然跑得很快。
有一次,我差一点就输给他。
他的陀螺也很简陋。
过年的时候,他买了一个新的白色陀螺。
他说那个陀螺叫“北斗”。
只有一块铁,其他都是白色的塑料外壳。
在我们一群钢铁陀螺里,显得又轻,又单薄。
可就是那个白色的“北斗”,在一堆铁疙瘩里面,坚持了很久很久。
当然,最后赢的还是我。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
那天之后,我记住的不是自己赢了。
而是“北斗”。
其实也不是“北斗”。
是,“北斗”的主人。
他没有最好的马达。
没有最贵的陀螺。
也没有可以随便花的零花钱。
可他总能靠着一些奇奇怪怪的办法,把一件普通的东西,变得很厉害。
我想,我与你的故事,应该就是从那一天,正式开始的。
现在看来,有个词很适合当时的我。
氪金玩家。
靠着“氪金”,我取代了那个曾经冷漠拒绝我的孩子王,成为了大院里的新孩子王。
大家都听我的。
而前孩子王周屿小朋友,总是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那时候,我以为那是崇拜。
幼稚的我甚至以为,那是喜欢。
很久以后的后来,我们在一起后,有次复盘起这件往事。
周屿还义正言辞地说,是因为小时候自卑所以疏远我,其实背地里偷偷喜欢着我。
虽然他说的和真的一样。
真得差一点我就信了。
但我知道,那不是真的。
终于,在某一次我的“循循善诱”下,周屿先生说出了心里话。
他说:
“说实话,真的挺害怕的。”
“一个人,比你高,比你壮,比你还帅,还比你有钱很多。”
“当时都绝望了。”
“感觉怎么打都打不过。”
.......
由此可见,当时的周屿先生,应该是真的对我恨之入骨。
可是我呢。
我对当时的周屿小朋友,崇拜得毫无逻辑。
.....喜欢得一塌糊涂。
在当时的林望舒小朋友眼里,那个瘦瘦小小、头发软软的小男孩,就像是一个无所不能的超人。
他不仅什么都会,经常能做出一些外面都买不到的小玩意儿。
他还什么都知道。
总喜欢一本正经地给我们讲那些听上去云里雾里的“星河宇宙”。
比如说——
“如果人掉到木星会发生什么?”
“火星上真的有生命吗?人类移民火星可行吗?”
“金星为什么是逆行的?它是不是有点叛逆?”
“海王星上的风暴,到底能有多冷?”
“你知道公元前,有人就靠着一根树枝,一双腿,就丈量出了地球的周长吗?”
......
他可以从太阳系的第一个行星,一直讲到最后一个。
从水星讲到火星。
从木星讲到海王星的冰风暴。
讲到冥王星时,还要替它打抱不平。
他说得眉飞色舞,像是自己真的曾经在那些遥远的星球上生活过一样。
小时候的我,其实听不太懂。
可不知道为什么,至今我都还记得他说话时的样子。
记得他蹲在大院的树荫下,拿着一根树枝,在地上画太阳、画轨道、画那些大大小小的星球。
记得他讲到兴奋的时候,眼睛会亮起来。
像是那片很远很远的星空,忽然落进了他的眼睛里。
也落进了我的眼睛里,我的心里。
那时候的我还不懂什么叫喜欢。
我只知道,我很想听他说话。
哪怕听不懂,也想听,也喜欢听。
我很想知道,他下一次又会做出什么奇怪的小玩意儿。
很想知道,他那辆新三角箭为什么能跑那么快。
很想知道,那个白色的“北斗”,为什么明明那么单薄,却能坚持那么久。
也很想知道。
为什么那个瘦瘦小小的小男孩,明明没有我那么好的装备,却好像拥有一个比所有人都更辽阔的世界。
我总觉得,他的世界好大,好远。
像一片永远望不到尽头的星空。
而我,
就是在那一年,第一次抬头,看见了那片星空。
........
是的。
我意识到,我喜欢上了周屿小朋友。
可周屿小朋友,是个大笨蛋。
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学来的。
张口闭口,句句都是“好兄弟”。
他和我称兄道弟。
带我去爬树,叫我兄弟。
带我去买汽水,叫我兄弟。
赢了四驱车,要拍我肩膀,说:“好兄弟,厉害啊。”
输了陀螺,也要咬着牙说:“好兄弟,下次再来。”
那个时候,我每天都在日记里写:
“好烦,真是不想喜欢周屿了。”
“再也不要喜欢他了。”
“谁喜欢他谁是小狗。”
可是到了第二天,我又会很没出息地写:
“周屿真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
“他今天修好了我的四驱车。”
“他说我的车其实很有潜力。”
“他说我是他见过最厉害的兄弟。”
……
现在想想,小时候的我,真的很矛盾。
一边因为他把我当兄弟而生气。
一边又因为能成为他的“好兄弟”,偷偷开心很久。
因为那意味着,他会带着我玩。
会把自己新做出来的小玩意儿,第一个拿给我看。
会在我赢了别人以后,故作镇定地说:“还行吧,也就比我差一点。”
也会在我不高兴的时候,别别扭扭地把一瓶汽水塞到我手里。
他从来不知道。
那瓶汽水我其实舍不得一口气喝完。
我会很慢很慢地喝。
好像只要那点甜味留得久一点,那天的开心也能留得久一点。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秘密,就是这样被我小心翼翼地藏在日记本里。
藏在一句又一句“再也不要喜欢他了”后面。
也藏在第二天,又一次忍不住写下的——
“可是周屿今天真的好厉害。”
“我好像还是很喜欢他。”
......
可是,故事却没有按照林望舒小朋友期待的节奏发展。
我和周屿先生,也并没能顺理成章地成为青梅竹马。
因为在三年级的时候,我的家庭发生了一些变故。
父母把我接回了家,也替我办好了转学。
我不得不离开那个大院。
离开外公外婆家。
离开那些吵吵闹闹的孩子。
也离开那个张口闭口叫我“好兄弟”的周屿小朋友。
那天,我其实很想和他好好告别。
想告诉他,我要走了。
想告诉他,以后可能不能再一起拍画片、斗陀螺、赛四驱车了。
也想问问他,能不能不要那么快就忘了我。
可是小时候的我,总是有一点骄傲。
也有一点别扭。
明明心里很难过,嘴上却说不出来。
最后,我只是站在大院门口,看着他像往常一样蹲在树荫下,低着头捣鼓那辆新三角箭。
我抱着已经很久没有抱过的草莓熊,犹豫了很久很久。
然后走过去,对他说:
“周屿,我要走了。”
他愣了一下,抬起头看我。
那一瞬间,我其实很希望他问一句:
“你能不能不走?”
或者至少问一句: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可是他没有。
周屿小朋友抿着嘴很认真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说:
“好兄弟,一路顺风。”
然后,就跑没了影。
你们看。
周屿先生,真的是个大笨蛋。
我都要走了。
他还在叫我兄弟。
是不是真的很过分?
太过分了。
不过在离开之前,我还是写了一封信给他。
那可能是我人生中写过的第一封信。
严谨点说,那其实是一封情书。
我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
也是,唯一的一封情书。
字写得歪歪扭扭。
有些地方还用了拼音。
我在信里告诉他,我要转学了。
当然,我还写了一些现在想起来很幼稚的话。
于是,在离开后的每一天,我都会去检查信箱。
看看有没有我的回信。
有时候早上检查一次。
放学回家,又检查一次。
周末的时候,甚至一天要去看好几次。
那时候,我总觉得,也许下一秒,信箱里就会出现一封属于我的信。
也许他会在信里说,他收到我的信了。
也许他会说,那个大院里少了我以后,大家都很不习惯。
也许他还会说,那辆新三角箭又被他改得更快了。
也许,他终于不会再叫我兄弟了。
可是我等了很久很久。
等到春天过去。
等到夏天的蝉声又响起来。
那封回信,始终没有来。
我有时很生气。
我就会在日记里写:
“周屿果然是大笨蛋。”
“再也不要喜欢周屿了。”
“他最好永远也不要给我写信。”
可第二天放学回家,我还是会绕到信箱前,踮起脚尖,往里面看一眼。
因为小时候的喜欢,就是这么不讲道理。
明明嘴上说着不要。
心里却还是偷偷期待。
期待有一天,那个总是叫我兄弟的小男孩,会把我的名字写在信封上。
然后告诉我,他不会忘记我。
可久而久之,我终究没有等到那封回信。
我也不再期待了。
随着年龄渐长,随着时间往前走,我也渐渐融入了新的生活,新的学校,新的环境。
可有时候,人真的很奇怪。
命运也很奇怪。
在往后的很多很多年里,我竟然再也没有遇见过一个男生,像小时候的周屿那样,让我崇拜,让我好奇,让我心生欢喜。
我的生活,我的情绪,就像一潭波澜不惊的水。
平静,安稳。
也没有什么不好。
只是偶尔,某个很普通的瞬间。
比如路过玩具店,看见摆在橱窗里的四驱车。
比如听见小孩子在楼下斗陀螺。
比如抬头看见夜空里很亮的一颗星星。
我还是会想起那个大院。
想起那个白色的“北斗”。
也想起那个总爱叫我“兄弟”的小男孩。
后来,明明临安也就这么大。
可自从儿时分别以后,我们好像真的就这样,一别两宽,各自长大了。
时间是总能治愈一切,因为它会让人遗忘。
久而久之,我想,我大概也不再喜欢他了。
毕竟那只是小时候的小打小闹。
是七岁的小女孩一时幼稚的执拗,小小的不甘心与胜负欲。
是日记本里那些写完又划掉、划掉又舍不得撕掉的秘密。
直到高中开学的第一天。
一场大雨,把我们困在了临安中学门口的屋檐下。
所谓重逢,从来没有任何的预告,就这么猝不及防地发生了。
那天的雨下得很急。
天色沉沉,校门口挤满了躲雨的新生和家长。
伞面碰着伞面,书包挨着书包,所有人都在抱怨这场来得不是时候的大雨。
而我站在屋檐下,抱着刚领到的新书,看雨水从檐角连成一线,砸在青石板上。
就在那个时候,我听见身旁有人低声说了一句:
“这雨估计一时半会儿停不了。”
声音有些陌生。
又莫名熟悉。
我转过头。
然后,看见了他。
很多年不见,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又瘦又矮、个子还不到我肩膀的小男孩了。
他长高了很多。
比我高了很多很多。
不再是记忆里那个瘦弱的小男孩。
他长成了青春期小女孩都会喜欢的模样。
穿着干净的校服,肩膀被雨水打湿了一点,头发还是软软的,眉眼依旧。
好像和小时候相比,已经变了很多。
可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变。
只是,他似乎都不认识我了。
他也看见了我。
只是,也就仅仅看了我一眼。
然后便像看见一个陌生人一样,很自然地偏过了头。
那一天,周围所有人都在时不时偷偷打量我。
只有他没有。
只有他,再也没有多看我一眼。
实不相瞒,那一刻,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心跳如雷。
雨还在下。
屋檐外,是连成一片的雨幕。
屋檐下,是吵闹的人群。
可那一瞬间,伴随着轰鸣的心跳声,我却觉得四周忽然安静了下来。
像是很多年前,我坐在大院门口,第一次听他讲起宇宙星河。
我很开心。
开心于很多年后,我竟然真的又见到了他。
我也很失落。
失落于他好像已经不记得我了。
我更期待。
期待他能忽然回过头来,试探着喊一声我的名字。
可是那天,我们最终谁也没有开口。
那一句呼之欲出的“周屿,好久不见”,最终只落在了我的日记本上。
不过,也是从那一天起,我觉得——
也许,我和周屿小朋友的故事,已经结束了。
但是,我和周屿同学的故事,就此开始。
也是那一天,我意识到——
原来不是我丧失了爱人的能力。
也不是这些年里,我对什么人都提不起兴趣。
而是兜兜转转,我的心好像还是很固执。
它走过很多年,经过很多人,安安静静,波澜不惊。
可当那个人再次站在我面前时,它还是会很不争气地、很清楚地告诉我——
林望舒。
你还是只会为他心动。
是的,那一天。
我又一次喜欢上了同一个人。
这一次,是周屿同学。
......
我一直觉得,高中时期的周屿先生,是很耀眼的。
他成绩和篮球都很好。
有一些女同学暗恋他。
我也一样。
我会和大多数女同学一样,假装路过篮球场,只为了多看他一眼。
看他接球,看他起跳,看他投篮。
看阳光落在他的校服上,看他跑过球场时,衣角被风轻轻掀起来。
有时候他赢了球,身边的男生会大声欢呼。
我也会跟着笑。
只是笑得很轻。
因为那时候的我,还没有资格光明正大地为他高兴。
我只能站在人群之外,装作只是刚好路过。
也只能把那些很小很小的欢喜,偷偷藏进心里。
高二开学典礼上,他作为学生代表发言。
我站在台下,仰头看着他。
看他穿着干净的校服,站在晨光里,声音清朗,神情认真。
那一刻,我竟然会暗暗觉得骄傲。
明明他不是我的什么人。
明明我们连一句正式的“好久不见”都还没有说出口。
可我还是会觉得——
你看。
那个站在台上的少年,是周屿。
是很多年前,在大院里给我讲宇宙星河的小男孩。
是曾经只有一辆原装新三角箭,却能差一点赢过我的周屿。
是那个没有最好的装备,却总能把普通东西变得很厉害的人。
他真的长大了。
也真的,变成了一个很厉害、很耀眼的人。
嗯,我真的好喜欢周屿。
可是,在高中前两年里,我们的故事似乎只停留在开学那一天的重逢。
除此之外,再没有更多进展。
其实,那两年里,我们在学校里遇到过很多很多次。
可是,每次我想鼓起勇气和他打招呼,他都会错开视线。
或者在我还没来得及开口之前,就先一步转身离开。
有时候是在走廊。
有时候是在操场。
有时候是在食堂门口。
也有时候,只是隔着一整片喧闹的人群,我远远地看见他。
他总是安安静静地走过去。
像是真的没有认出我。
也像是真的不打算再和我有任何交集。
所以我也开始变得别扭。
我想,既然你不记得我,那我也不要记得你了。
既然你不看我,那我也不要再看你了。
可是人的心,哪里有嘴巴那么硬呢。
嘴上说着不要。
可每一次年级大会,我还是会下意识在人群里找他的身影。
每一次听到有人喊“周屿”,我还是会忍不住回头。
每一次看见他站在公告栏前,看见他从篮球场边经过,看见他低着头抱着书走过长廊,我都会在心里悄悄想——
他今天好像又长高了一点。
他今天好像有点累。
他今天,还是没有看我。
那三年里,我以为我们只是两条偶尔擦肩而过的平行线。
明明同在一所学校。
明明有过那么遥远又亲密的童年。
可我们之间,却始终隔着一层很薄、又很远的沉默。
薄到我只要往前一步,就好像能打破。
远到我每一次想迈出那一步,又会忽然失去勇气。
.....
那时候的我,总是在想。
如果有一天,他终于想起我了。
如果有一天,他终于在走廊里停下来,喊我一声“林望舒”。
我一定会很平静地看着他。
然后轻描淡写地说一句:
“周屿,好久不见。”
就好像我并没有等这句话等了很多年。
也没有在每一次擦肩而过时,都偷偷练习过无数遍。
可是很遗憾。
高中前两年,我们之间始终没有等来这样一个开场。
我看着他在球场上奔跑。
看着他站在领奖台上。
看着他被老师夸奖,被同学围绕,被其他女生喜欢。
也看着他离我越来越近,又好像越来越远。
有时候,我会觉得委屈。
明明小时候,是我先走向他的。
是我先剪掉头发,换掉裙子,放下草莓熊,跑进他的世界里。
可长大以后,我却忽然不敢了。
不敢问他还记不记得我。
不敢问他有没有收到过那封信。
不敢问他为什么,从来没有给我回信。
更不敢问他——周屿,你是不是早就忘了我?
所以那三年里,我做过最勇敢的事情,也不过是在人群里多看他几眼。
在操场边假装路过。
在公告栏前装作看成绩,其实是看他的名字。
在开学典礼上,仰头望着他,心里偷偷替他骄傲。
然后回到座位上,继续做那个安静、从容、好像什么都不在意的我。
现在想来,那真是一段很笨拙的时光。
他笨拙。
我也笨拙。
他明明认出了我,却不敢靠近。
我明明喜欢着他,却不敢开口。
我们就这样在同一所学校里,隔着走廊、操场、雨天和人群,互相错过了两年。
可即便如此,我也从来没有后悔过那段暗恋。
因为那时候的周屿同学,确实值得喜欢。
他让我知道,原来喜欢一个人,不一定非要拥有。
也可以只是远远看着他,就会觉得今天的天气很好。
只是听见他的名字,就会觉得开心。
只是知道他过得很好,站在很耀眼的地方,就会替他开心很久很久。
.......
再后来,高三。
我本以为,我们还是会和以前一样——两条平行线,各自向前,再不相交。
可命运大概是看不下去了。
上天似乎终于听到了少女的祈祷,有了回音。
它用一种很突然,也很像青春的方式,把我们又一次推到了彼此面前。
于是,我和周屿同学的故事。
终于从那一刻起,热烈而盛大地开始了。
也是从那以后,我发现,原来喜欢一个人,真的会让人变得勇敢。
很勇敢,非常勇敢。
因为周屿同学,我变得越来越坦荡,也越来越坚定。
我不再只是远远看着他。
不再只是在人群里寻找他的身影。
不再只是把一句句想说的话,偷偷写进日记本里。
我开始努力靠近他。
勇敢地把那些藏了很多年的喜欢,一点一点的表达出来。
而周屿同学,也终于不再装作看不见我。
他会回头。
他会对着我笑。
他会穿越重重人潮,朝我飞奔而来。
他会在我每一个想走向他的时刻,先一步朝我走来。
那一年,高三的日子很辛苦。
有写不完的试卷,有考不完的模拟考,有从早到晚都亮着灯的教室。
可在我的记忆里,那一年却很明亮。
因为在那段最紧张、最用力奔跑的青春里,我们常伴彼此左右,一起走过了许多个清晨和深夜。
再后来,高考结束的那个夏天。
蝉鸣很长,晚风很热。
那一天,我看见了群星坠落。
那一天,我们像是终于走完了很多很多年的沉默。
那一天,我和周屿同学,在一起了。
那个曾经总是和我称兄道弟的小男孩,终于牵起了我的手。
而我也终于可以告诉很多年前的林望舒小朋友——
你看。
他以后仍是周屿。
但也是,我的周屿。
........
今天是2012年5月18日。
下个月的这个时候,就是我和周屿先生的恋爱四周年纪念日了。
在一起的四年里,我们几乎形影不离。
一天二十四小时,我们有十几个小时都待在一起。
一起学习,一起工作,一起生活,一起发呆……
用周屿先生上周的新评价来说:
“我们就像是两条懒洋洋的海豹,每天黏黏糊糊地搭在一起。”
听起来好像不太浪漫,但我却很喜欢这个形容。
如此长久而亲密的相处,并没有让我们感到厌倦。
相反,每一个普通的日子,都像四年前的那个夏天一样热烈,甚至更加热烈。
久处不厌。
我也在这四年里,发现了越来越多关于你的好。
也许在别人眼里,你不是完美的。
可是在我眼里,我甚至找不出一个足够合适的词,来形容我的老公有多好。
是的,在我的眼里。
周屿先生,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男人。
人们总说,婚姻是责任,是承诺,是柴米油盐,是漫长岁月里的相互扶持。
这些当然都对。
可是今天,站在这里,我可以很骄傲地说——
我的婚姻,首先是爱情。
婚姻从不是我是人生里某个必须完成的步骤。
但,我真的很爱很爱我的丈夫,周屿先生。
我很确定,往后很长很长的一生,我都还想和你一起走下去。
我想和你一起经历清晨和黄昏。
一起面对热闹和冷清。
一起承担责任,也一起收藏浪漫。
余生从来不是某个盛大的远方。
而是,你。
......
最后。
周屿,你以前总是问我,到底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
其实,我确实没有办法给你一个具体的答案。
如果一定要回答的话。
我想,第一次喜欢上你,大概是在七岁那年的夏天。
可是后来的每一次重逢,每一次相遇,每一次相知,都让我又一次喜欢上你。
而每一次重新喜欢上你,都让我比上一次,更加喜欢你。
当我终于清楚地意识到,我喜欢你这件事时,才发现——
原来,我已经喜欢你好久好久了。
现在,也是。
我们明明已经在一起很久了,我却还是会在某个很普通的瞬间,忽然觉得——
喔,我真的真的真的很爱很爱你。
老公,我爱你。
很爱很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