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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8章 你知道的,我从小就离开了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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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很诚实的,隨心地把手放在了大咪的头上,一下、又一下、软乎乎,温热的,触感极好。

    跟上次急匆匆摸一下的手感完全不同。

    可惜不是白虎,跟她上辈子养的那只完全不一样.....

    摸著摸著,沈昭的手开始往下划拉,然后整张脸埋进虎颈之间,疯狂吸猫。

    给大咪都整怕了。

    她好像个变態哦!

    过了好久,沈昭才抬起头,拍拍虎头,“知道你是个聪明的咪咪,赶紧交代,带我来这里干嘛”

    先夸夸再要好处,大咪也迷糊。

    它抬起宽厚的虎爪,指指不远处那片峭壁半中央。

    沈昭顺著往上看,那是...灵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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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朵,伞盖比洗脚盆那还大的灵芝,生长在峭壁中,全身乌黑,伞面凹凸不平,散发著油亮的光泽。

    那是乌灵芝,价值很高。

    尤其难得的是这么大,简直是可遇不可求,看样子年份不短,绝对的好东西!

    灵芝旁边还有一颗歪脖子小树,以及一些攀附石壁生长的石斛。

    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植被了。

    沈昭看完周围环境,皱紧眉头,这个峭壁很陡峭,不好爬,也没有借力的地方,该怎么上去呢

    她仰著头,想了一会儿。

    决定用上次爬上悬崖的方法,从空间里拿出一把加长加粗的钢钉,一把锤子。

    钢钉捶进石壁,踩著钢钉借力往上爬,一步一步,慢了点,也挺危险,好在她臂力不错。

    本身又有武功基础,爬了二十分钟后,终於来到灵芝旁边。

    离得近了,沈昭更能感受到这灵芝的大。

    伞柄跟她手臂差不多粗,遮天盖日的,一朵在前,一朵在后,紧挨著,挡住了周围一切视线。

    她反手把锤子收进空间。

    抓著一根插在岩壁上的钢钉,费力地伸手去够灵芝,慢慢捏住前面那根的伞柄,用尽全身力气才掰下来。

    下一秒,灵芝消失,被她丟进了白空间。

    身体晃了晃,脚下的钢钉好像鬆了一点,碎石混著泥土往下掉。

    她堪堪稳住身形,再伸手去够下一朵。

    这一朵离得有点远,她有点够不著吗,沈昭又重现拿出锤子,打算再钉一根钢钉。

    谁知一抬头,就跟灵芝上方,一双黑色竖瞳对上视线。

    三角形的头,脸颊两侧张开,黑色鳞片在阳光下散发出幽冷的金属光泽,身体有她小腿那么粗,后半截正缠在那颗歪脖子树干上。

    猩红的蛇信子吞吐著,眼神冰冷。

    “嘶嘶....”

    沈昭:.....

    她跟这条蟒蛇对视一秒。

    浑身的毛孔都炸开了,汗毛倒立,头皮发麻,也就是这一秒,锤子变手枪,果断扣下扳机。

    “砰!”

    刚要进攻的蟒蛇被爆头,近在咫尺的距离,鲜血溅了沈昭一头一脸,蛇头软软垂下去,但还没完全死透。

    蛇身缠著歪脖子树没松。

    沈昭才不管它死没死透,血都顾不上擦,反手收枪,纵身朝灵芝扑过去,借著身体的重量掰下来塞进空间。

    同时,另一只手上的鞭子缠住歪脖子树杆,抬手按在脑袋开花的蛇头上,收进空间!

    下一秒,歪脖子树承受不住重量,树干整个断裂,沈昭也早有准备。

    鞭子鬆开,再缠住一根钢钉,借力回到钢钉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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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砰!”

    钢钉更鬆了,碎石渣不停地落。

    那颗歪脖子树叶掉在了地上,还差点砸到等在

    沈昭不敢耽误,赶紧踩著钢钉原路返回。

    等双脚同时落到地上,长舒一口气。

    妈呀,大蟒蛇呀,嚇死她了!

    休息了一会儿,沈昭拿出水壶喝了一口药泉,身体这才恢復过来。

    还没等盖上盖子,温热的鼻息拱了拱她手背。

    沈昭这才想起来,答应给大咪的灵泉水。

    收好水壶,反手又摸摸虎头,这才拿出那桶灵泉水。

    “看在乌灵芝的份上,这次不跟你计较了,喝吧,喝了可要好好带我回去啊。”

    鬼知道她被带到哪来了。

    以前她在山里认路,全靠爬的高,看得远,没路就自己创造路,边走变做记號。

    这次靠她自己回去的话,有点难度。

    大咪乖得很,呼嚕呼嚕就把水舔乾净了。

    趴在地上,悠閒地舔了舔爪子,温驯得不行,完全不像刚才那么威猛。

    虎虎又不傻,那蟒蛇它对上都费劲,却被这个小人一招解决,其实....有时候出卖一点骨气,就能收穫好生活。

    骨气也就没那么重要了。

    休息了十分钟,沈昭站起来,拍拍衣服上的灰尘,“走起!回家。”

    她跨上大咪的背,抱著它脖子。

    这次大咪走得很稳,也很快,跟来的时候时间差不多,沈昭就到了深山边缘。

    她拍拍虎头,跳下来,朝大咪摆手,“快回去吧,没事不要上这边来,被人发现双方都挺尷尬的。”

    说完,像个提上裤子不认人的渣女,走得那叫一个瀟洒,毫无留恋。

    看看表,耽误到现在,已经中午十二点了。

    沈昭看看自己著模样,要是这么进村,那些人婶子大娘们,转头就能传她跟人在林子里搞破鞋。

    於是,她躲进空间换了身衣服,头髮也重新整理过。

    又拿出背篓,將打到的野兔一家三口和狍子放进去,上面用猪草盖住,背著下山。

    进村后,路上没几个人敢跟她打招呼。

    看!

    这就是恶名在外的好处。

    谁也不敢打探她背篓里的东西,拎著弯刀回到家。

    顾秋刚做好饭。

    是凉拌空心菜,一盘子红油猪头肉,一碟子酸辣爽口的泡脚笋子,还有霉豆腐,泡萝卜等咸菜,就著凉丝丝的菜稀饭。

    有荤有素,搭配得当。

    沈昭一连干掉两碗,这才放下碗,慢条斯理地擦擦嘴,指著背篓道。

    “今晚想吃冷吃兔。”

    顾秋翻了个超级大白眼,“真拿我当你家厨子啊”

    沈昭顿了顿。

    放下手绢,抬头看向顾秋,眼眸渐渐染上一抹雾气,眼尾泛红,水灵灵的,“你是知道我的,我很小就离开了妈妈...”

    “停!”

    顾秋打了个激灵,心臟砰砰直跳,妥协了,“我做还不行吗三只全给你做了。”

    说完,捂著通红的脸颊跑到水盆前,撩水泼到脸上降温,心里不禁咂舌。

    我滴个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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