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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章 居然是你
    rapper?说唱歌手?

    唐平吸了一口气,首先,他喜欢押韵,rapper也喜欢押韵。

    但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什么rapper,并坚定认为他和rapper有本质区别!

    他的押韵是出自古诗词,只是因为实在对不上别的东西,不得已而为之,可以称之为打油诗,你可以说他是个诗词界的废物点心,但你绝不能说他是rap界的说唱达人。

    这并不说他不喜欢或者歧视什么,纯粹是因为这两边属于两个不同的领域,跨界了!

    就像是一个围棋玩家,哪怕玩的再菜,他玩的也是围棋,不是五子棋、不是象棋、更不是那什么金铲铲之战。

    你可以笑话他是个臭棋篓子,但你绝不能连他下的什么棋都看不出来——哪怕他确实菜到让人看不出来。

    这是一个深刻具有自知之明的菜逼最后的体面。

    “姐,我错了,帮我给咱爸道个歉吧。”

    “啊?”

    唐萍瞬间瞪大了双眼,认错?道歉?这还是自己那个从15岁开始就立志成为一个极具国际风范的说唱皇帝的那个弟弟吗?

    “还有,以后不要说我是什么rapper了,非要说的话,我其实更希望你能说是个诗人。”

    诗人?

    唐萍歪着脑袋想了想,作为文科高材生,半个文学少女,她竟觉得比起认可唐平那蠢到家的押韵是首正儿八经的“诗”,似乎还不如继续让唐平继续去祸害那什么说唱圈呢。

    “好,我儿子是诗人,大诗人。”

    在唐萍还在犹豫的时候,柳茹率先表态,并用那鼓励的眼神看向了唐萍。

    “对,大诗人,我弟是大诗人。”

    唐萍闭上眼,再睁开的时候仿佛是舍弃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

    对不起,李白。

    对不起,杜甫。

    对不起,苏轼。

    对不起,孟浩然。

    我居然把我弟弟这个没甚文采的土包跟你们相提并论。

    “你这么不情愿就算了吧。”

    唐平忍不住吐槽,他其实也就是这么一说,别的诗人是半桶水晃荡,他别说是水了,就是是连个木桶都没有,光是一个木板在那儿晃悠。

    大诗人?他也配?

    曾经他还真见过文天祥,并当面指教过。

    那位南宋末年的文学家、曾写出“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大诗人对他一个小平民也没什么架子,看在同为狱友的份上,唐平请他帮忙点评一下。

    当场作诗一首,然后文天祥就转过身去不搭理他了,中途,文天祥似乎还想对他吐口唾沫,不过还是忍住了。

    从此看来,唐平的诗只是不堪入目,还到不了令人作呕的程度。

    但这并不能打击他的爱好。

    “呼……”

    听到唐平的话,唐萍顿时长舒了一口气,不用昧着良心说话的感觉真好。

    瞅着那把心思挂在脸上没有掩饰的姑娘,唐平嘴角一抖,本想吐槽两句,不过看在那张脸的颜值的份上,还是算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放心吧,我现在不会再想当什么rapper。”

    要当也是当个songster?(歌手/词曲作家)。

    哦,我这该死又迷人的押韵能力,简直跨越国界。

    唐平又开心起来,在自娱自乐这方面他属实是有点杰出的过分了。

    不过这也没办法。刚做完手术浑身没什么力气。听这意思自己伤到的还是肠胃,这段时间吃喝都受限制,要是不再想办法找点乐子的话,他大概真的要当场死一次换地图了。

    现在唯一让他坚持的理由,无非是这家人给他的感觉还不错,以及听上去这次的穿越身份是个有钱人,周围也还算安全,无论如何至少得过过瘾才行。

    条件允许的话,他想中午吃个火锅、晚上吃个麻辣烫、夜宵再整几个烤串。

    早饭?那也得起得来才去吃噻。

    “你爸要是听见这话指不定多高兴呢。”

    “那你快去告诉他,让他高兴高兴。”

    柳茹也不生气,这儿子以前搞那些东西她其实也不喜欢,张口闭口为了押韵什么骂人的话不过脑子就往上加,虽然现在还是有点噎人,但也好太多了。

    “我看看你爸去,抽根烟这么半天不回来,大萍,你给你弟弟讲讲咱们家以前的事,看能不能想起什么。”

    “好…弟,在咱家你是我弟弟。”

    我知道这个。

    “因为咱俩名字重音,我又先出生,所以家里人叫我是大萍,你呢,是二平。”

    刚才还有种书香门第的感觉,怎么起个小名这么土呢。

    “咱爸是市里有名的企业家,咱妈是市里有名的书法家,你姐姐就是我,我是现在留在京华大学任教,书法方面不如妈妈,不过也还好。”

    太经典了,有钱的爸、有才的妈、漂亮的姐姐和废物的他。

    “我继承妈妈的书法,你继承爸爸的公司,按理说是这样的,可你就认准了…呃,进军音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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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平无话可说。

    他想的进的音乐圈可不是这个音乐圈。

    “对了,要是把你的朋友叫过来会不会能想起点什么?”

    本来他就没失忆,能想起什么东西。

    唐平唐大诗人磨了磨牙,为了把人设贯彻到底也只好点点头。

    听了半天,他感觉这个世界似乎就是个普普通通的都市生活,好像没有那种斗气缠绕的武术家,也没有超能力者,更没有什么怪兽。

    这让他略有些失落。

    不过没关系,作为一个死一次就能穿越的资深穿越者,什么场面他没见过,普通都市也有普通都市的好,打打杀杀才无聊呢。

    只见姐姐拿出手机点几下,便拨通了号码。

    虽然这一家子对“唐平”的狐朋狗友们不是很感冒,不过也留了电话方便联系。

    一听唐平失忆了,对面也挺着急,立刻说要过来,看来这群狐朋狗友也并非一无是处。

    似乎是那些狐朋狗友刚好在一起,离得也不远,不过二十分钟就一路小跑的找到了唐平的病房。

    “兄弟,听说你失忆了?”

    “还记得哥不?”

    “好友受到攻击,被打失忆,努力努力回忆,太好了你还没寄,我们还能当个兄弟,呦呦。”

    我呦呦你爹脑袋。

    要不是使不上力气,唐平非得用自己的拳头跟他好好掰头,打的他大包满头,嘴疼的吃不了馒头。

    不过你还真别说,这过来的三个人里,还真有一个越看越眼熟,似乎真让他回忆起了什么,这可是以往穿越从未有过的情况。

    “诶,这个眼神,他还记得我!把你们都忘了,就记得我!看看,这才是真兄弟…”

    那人一脸嘻嘻。

    “我居然真想起来了。”

    唐平看着他,眼神中满是震惊,他居然有这个人的记忆,虽然想不起过去,但光是看着这张脸,他的名字就跃然纸上:

    “你不是徐志胜么!”

    “诶!你小子说谁呢?!”

    嘻嘻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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