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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32章 一辈子忘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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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明玉抬起头,盯着匡睿。

    眼眶早红了,泪珠在打转,硬是没掉下来。

    匡睿没急着回,慢悠悠咽了口面,才说:“我不懂什么叫公道。

    但我肯定,她给她妈办完后事那天,心里头是坦荡的。”

    苏明玉一怔,没料到他会这么答。

    “噗——”她突然笑出声,“这故事,是不是特俗?狗血到能当八点档播出?”

    匡睿心里翻白眼:你这算什么?我穿越那会儿,剧情比这离谱一百倍。

    “那你说,”她接着问,声音轻了点,“遇上这么个爹——怂、没主见、还整天惹是生非。

    这闺女,该恨他吗?该不理他吗?”

    “她会去看他吗?”

    “会。”她声音低下去,“尽个孝道吧。

    没他,也没她。”

    “她愿意接他送的东西吗?”

    沉默。

    好一会儿,她才说:“……大概,也会吧。”

    “那如果哪天他真穷到走投无路,病了、没人管,她会管他吗?”

    苏明玉眉心拧成疙瘩,盯着桌面,像在跟自己较劲。

    “……会。”她终于吐出来,“但……只是因为,他生了我。”

    匡睿猛地放下筷子,声音沉得像块石头:“够了。”

    “够了。”

    他盯着她的眼睛:“人这一辈子,短得像打个喷嚏。

    你非要把力气耗在‘该不该原谅’这种没答案的问题上?何必呢。”

    “她要真恨他,会接他的东西?会在他倒下的时候伸手?”

    “可她没选。

    她只是躲着、忍着,装作看不见。”

    “不是她不懂。

    是她不敢承认——她早就原谅了。”

    “她心里,早就有答案了。”

    “只是你太在意‘她是不是该恨’,所以不敢去看那个最真实的自己。”

    他顿了顿,轻声问:“苏小姐,你觉得……我说的,有道理吗?”

    她没答。

    这一次,安静得连面条吸溜的声音都停了。

    足足过了三分钟。

    她深深吸了口气,眼里的水汽缓缓褪去,嘴角慢慢扬起:“估计……那个姑娘听见你这番话,心里能松快点。”

    “那最好。”匡睿笑了,“能松快,就不算白说。”

    “叮!签到成功,恭喜宿主解锁新菜品——三星美食:无溪肉骨头。”

    “系统提示:一盘酱红透亮、肉酥骨烂、浓香扑鼻的无溪肉骨头摆在你面前——你信不信,能让你当场流一地口水。”

    “叮!特别提醒:夏季最后一道菜已签到完毕。

    秋意渐浓,全新秋季菜品即将登场,敬请期待。”

    夏天,就这么过去了。

    秋天,悄无声息地来了。

    匡睿看着窗外飘落的黄叶,忍不住叹了声:“没想到,居然抽中了这道。”

    无溪肉骨头。

    是他当年在后厨偷师的第一道菜。

    虽然手艺差了十万八千里,但那种味儿——一辈子忘不掉。

    这菜,又叫三凤桥酱排骨,苏省无溪的老字号,一百多年的老味道,跟“阳羡茶”“惠山泥人”并称三绝。

    有人说,这道菜还跟济公和尚扯上过关系。

    传说南宋那会儿,济公云游到无溪,饿得前胸贴后背,蹲在一家熟食铺门口,瞅着香气直流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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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正忙着,见他是个和尚,没多问,顺手扔了块肉过去:“没零钱,拿块肉垫垫。”

    济公一口下去,眼都亮了。

    “再来一块。”

    老板笑笑,又给了一块。

    再来一块。

    再来一块。

    最后,那老板干脆把整盘端出来:“和尚,全给你了,管够。”

    济公拍拍肚皮,哈哈一笑:“你这排骨,比佛祖的果子还灵。”

    从此,这肉骨头就火了。

    济公刚啃完最后一块肉,抹了抹嘴,还伸手要第二份。

    老板脸都绿了:“肉全让你吃光了,我今天还卖不卖了?”

    济公咧嘴一笑:“肉归我,骨头留你嘛!你把骨头拿去炖一炖,香得满城飘,还愁没人来?”

    说着,他顺手从破蒲扇上拽下几根草茎,丢给老板:“拿这玩意儿和骨头一块煮,我吃掉的肉,日后连本带利还你。”

    老板半信半疑,到底还是又给了他两块。

    第二天,老板照他说的,把骨头、草茎、八角、桂皮全丢进锅里,小火慢煨。

    没多久,一股香味“呼”地一下炸开了,像有只看不见的手在城里各条街上撒香气。

    半个城的人都闻着味儿挪了脚,排队挤上门。

    那肉骨头一出锅,皮糯肉酥,酱香直往脑门里钻,连路过的老狗都蹲门口不肯走。

    生意一发不可收拾,天天爆满。

    后来这道菜干脆就叫“无溪肉骨头”,成了城里招牌,连外地人来都得带一盒回去当伴手礼。

    说来玄乎,可真就是这么火。

    但做起来,其实不难。

    匡睿一听,立马撸袖子开工。

    材料不多:排骨500克,姜片、葱结各一小把,红曲米、八角、桂皮,一点就行。

    调料更简单:盐、糖、味精、料酒、生抽。

    他这人,见肉就走不动道。

    光是把排骨码进碗里拌调料,口水就在嘴里打转,恨不得直接上嘴啃。

    第一步:排骨冲净,加点盐、糖、味精、料酒、酱油,搅匀,腌十分钟。

    他趁这功夫,洗了个脸,刷了牙,顺手擦了擦灶台。

    十分钟一到,锅烧热,倒油。

    油快冒烟了,把腌好的排骨一股脑倒进去。

    滋啦——

    金黄油亮,外皮咔咔脆,捞出来沥油。

    锅里留点底油,扔进姜片、葱结、八角、桂皮,小火一煸。

    香味“噗”地冒出来,像有人在锅里点了一挂鞭炮。

    加水,没过骨头。

    再把炸好的排骨倒进去。

    撒一把红曲米,搅匀,再补点盐和糖。

    盖上锅盖,小火闷十五分钟。

    时间到,掀盖——

    汤汁浓得像蜂蜜,骨头软得一碰就抖。

    大火一收,汁儿浓稠,黏在肉上,亮得反光。

    一道无溪肉骨头,成了。

    匡睿抄起一双筷子,夹起一块,咬下去——

    甜是底味,但不齁,酱香牢牢扒在肉上,不腻人。

    肉烂得入口即化,筋却还留点韧性,一咬,“嘣”地断开,弹牙得像在嚼QQ糖。

    他边吃边灌一口清粥,早晨这顿,吃得他差点把舌头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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