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正文 第十五章 捉蛇要紧
    这支笔接触到纸的那一刹那,火石电光,刷刷刷地书写了起来。

    林宇吃惊地将手抬起。

    纸上的字,是自己写的,可是他又确信,这不是自己写的。

    反复试验了多次,他才醒悟,只要自己手握着笔,接触到纸,这支笔就会自动开始书写一个有主线的故事。林宇也可以拿着笔写他的心中所想,但只要心中无杂念,头脑放松,笔就会带着手开始书写它想写的故事。

    发现了这个秘密后,那一天,他不知疲倦地在咖啡厅坐到了打烊。直到新买的笔记本,那个纸张做的笔记本,都写满了才罢休。店员们看到林宇一刻不停地奋笔疾书了十个小时,投过来的眼神从鄙夷,到震惊,到最后的敬畏。店长还免费送了一客小蛋糕,暗想搞不好自己的小店也出了个jk罗琳,以后还是要对这些看似落魄的人好一点才行。

    眼睛也酸了,手也快写废了,林宇才停了下来,可是他丝毫不觉得累,还异常兴奋。

    这支笔描绘了一个神奇的世界。虽然只是平抒直述了这个世界一个主角的生平,以及他身边的故事,但林宇的文学修养却是极好的,改写对他来说易如反掌。

    当天晚上,他找了家网咖包夜,申请成为网络作家后,就将本子上的主角和世界重新加工成了跌宕起伏的小说,发表了上去了。做完这一切后,林宇回到那五平米的出租房睡了整整一天一夜。

    这就是他进入网文世界的故事。

    第一本反响极好,让林宇终于有了立足都市的资本。凭着稿费,他租了个像样的房子,买了电脑,拉了网线。

    第一本的主角最后成神,飞升去了另外一个世界。这本书就完结了。

    林宇休息了一段时间,认认真真地跟个城里人一样享受了都市生活,将自己以前的穷酸劲都冲洗了个干净。直到银行卡上的数字越来越短,林宇才开始了第二本书。

    就是他现在穿越进来的这本书。

    第一本有多顺,这一本就有多烂。

    林宇绞尽脑汁,文字生花,都无法掩盖这本书主角那扶不上墙的屌丝气质。

    林宇觉得他被称作主角都是对这两个字的侮辱。

    哪里像主角了?长得也不是很帅,家世也不好,在一个修炼的世界,连灵根都没有,到现在都只是一介武夫,给城主当守卫。

    好不容易机缘巧合认识了城主家的小姐,林宇以为主角终于要靠着后宫异军突起了,结果他还是一根筋地要修炼,完完全全一个浪漫绝缘体。

    编辑一直在催,说故事太平淡,要赶紧显圣,尽快成神。

    林宇一直在拖,辩驳这个书是慢热型,后期成神,要耐心耐心。

    可是其实他自己都没信心了。

    上本书,的主角简直就是世界的宠儿。什么资源都是他的,什么奇遇都很合理。

    这次,神笔为何要描写如此普通的一个人?林宇耐心地由着笔写,可是都二十万字了,主角还是一点出奇的地方都没显露出来。

    书的数据极其不好。读者纷纷留言,说作者是不是换人了。

    那晚,林宇实在郁闷至极,喝了几瓶啤酒。编辑又打电话过来追问,到底后续是怎么计划的,再这么着就肯定要扑了。酒气上头,林宇当场就吼了过去:“我特么不知道么?这主角就是这么个屌丝样,难不成我钻进书里去教他显圣?”

    编辑压力也很大,也是窝了很久的火,就吼了回来:“你去啊,你去啊。你一直都说书里的主角有自己的成长轨迹,你无权干涉,那你倒是进去帮他成长啊。”

    林宇挂了电话,火气酒气一起上涌,一时脑子不清楚,拿起笔就在纸上挥洒:

    这本书的作者实在看不下去主角的怂样,穿进了书里,手把手地帮他达心中所想,完成梦里所梦,主角显圣成功,作者打完收工,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林宇只记得,放下笔的那一刻,他眼睛看到了好多星星,低头才发现,这些星星好像是从自己身上冒出来的。后面的事情他就不记得了。再恢复意识,他发现自己竟然真的进入书里的世界了。

    穿越后林宇也百思不得其解。

    为何仅仅写在纸上,自己就穿越了呢?难道父亲的那支笔,其实是古代神笔马良的那只?写的一切都可成真?他是越想越觉得有道理。那个神话故事里,神笔马良为什么画画呢?因为他没上过学,不会写字啊!既然他画的都成了真,那自己写的自然也都会成真。

    林宇懊悔万分。这么个宝贝,自己竟然用来写小说,这就像用聚宝盆当狗粮盆。

    他也忿忿不平。父亲以前总是用这支笔写来写去,想来是知道其中奥秘的。竟然未告诉自己。

    如果他从一开始就知道这支笔的神奇之处,那还用得着吃那么多苦么?

    然而,现在后悔也无用,懊恼也无用,如果自己的推断都是正确的,那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帮助主角成神。
为您推荐